企鹅出版社现代经典系列的封面
缅甸曾经作为英属印度的一部分被从德里直接统治。作者和印度(此文所指印度均指当时的英属印度,即包括今缅甸,孟加拉和巴基斯坦的殖民地)有着很多的渊源。如果看过他的传记,可以知道在缅甸中作为一名皇家印度警察的经历也是他后来决定回欧洲的原因。因为良心的谴责和对殖民主义乃至整个体制的反感,奥威尔才开始了在巴黎等地的流浪写作生活,努力刻意与底层贴近接触,并开始产生社会主义的萌芽思想。
这个时期的缅甸有最高等的驻印英国人(Anglo-Indians),有从狭义的印度派过来的印度人(本小说的一个重要角色,Flory的朋友Veraswami医生即属于这个族群),也有部分移民过去的华人后裔。当然不可忽视的是沉默的大多数——本土的缅甸人。故事以此为背景开始展开。
这部小说是奥威尔在巴黎写成的,但最早却是在美国出版。奥威尔的祖国,“老牌民主国家”大英帝国那时的言论与出版自由,虽然就世界范围来说是相对进步的,但由于小说里可能出现了以真实人物为原型的角色,设定的地点描述的太过真实,并对殖民体系的反对有煽动性,这本小说的英国版在美国版出来后一年才出现,并有部分角色的名字被修改。处女作就已经受到了祖国的这般礼遇,我想这对作者来说也有一定的微妙。
书中以两条故事线为线索,一条是主人公朋友Veraswami医生被狡猾又赋于手腕,视他为晋升路上拦路石的地方官U Po Kyin不断地发起旁敲侧击,试图诋毁其在欧洲人中的名声,与其争夺白人俱乐部中唯一的本地人名额。一条则是主人公对女主Elizabeth的苦苦追求及他们反复无常的感情。
先看政治角度。英印治下的缅甸,地方官员的晋升基本和欧洲人有很大关系,Kyin因此很善于和欧洲人打交道。他通过匿名信不断地诋毁医生,尽管指控均是子虚乌有,但英国人天生对当地人有一种排斥,事实对他们来说根本毫不重要,诽谤自然不断产生效果,但由于有Flory的支持,Kyin的多次攻势都被挫败。Kyin腹黑地暗中鼓动了暴动,并不断散布医生反英的谣言,希望让自己成为镇压的英雄。结果在小说近高潮的部分,即小镇发生本地人暴动的那段,Flory还是成功地化险为夷,还成功地为医生应得名声。Kyin终于决定直接对Flory下手,导致悲剧的结局。
Kyin是一个厚黑的人,如果用比较中国式的形容词的话。他符合很多中国民众脑海里贪官的形象——手腕多,心狠手辣,贪婪。他不在意人命,只要死掉的人能为他带来利益;他没有立场,他不像医生那样真心拥护殖民,依附英国人只是为了方便做事,但他又毫不同情自己的同胞,任由他们被鱼肉;他行事非常大胆,敢直接针对一个被视为上等人的欧洲人进行攻势。他只为了自己,却又不全是为了金钱。在与其妻子的对话中,读者可以知道他追求的是更多的权力,以及终极的目标——被欧洲人认同,获得勋章。奥威尔给他的结局是他爬上巅峰后心脏病暴毙,也是一个很合理的结局。
“表面是人牵引着骆驼,实际是骆驼牵引着人。”小镇的英国人对官员的升迁贬谪有决定权,但他们实际上又是一群乌合之众,极易被谣言摆布。Kyin恰恰是利用了所有乌合之众的特点,一次又一次地抹黑对手,但从头到尾又都躲在暗处,避免自己东方人的身份也引起英国人的反感。第一次的谣言被拆穿,还有第二次,只要英国人对医生的种族偏见不变,抹黑总会成功,到头来医生实际是一个正人君子还是叛臣逆贼的事实根本不重要。可笑的是,医生恰恰是大英帝国的死忠,相信司法制度,比主角Flory还拥护殖民。但俱乐部里的其他英国人自然不会对这个事实感兴趣,更不会像Flory那样愿意和Nigger做朋友。
这里便引出了一个友谊的故事。Flory厌恶殖民,有原罪感,每次与唯一的朋友医生的谈话是他最能畅所欲言的时候。在这个自由的小宇宙外,是一个如果你发表一些同情东方人的话就会被当做异类的禁忌之地。每次,Flory很激进地畅所欲言,甚至故意说过分的话,来宣泄自己的压抑。在外,即使他为了自我保护不急于表露出自己看法,仅仅是就事论事指出一些基本事实和常识,也会被自己的同胞冷眼相待。他没办法找到一个人尽情地表达情绪与思想,自然找到了医生。医生是个拥护殖民的印度移民,也自然对这位英国绅士非常友好,并经常反对Flory的激进。他们的对话虽然经常是观点碰撞,但两人又相互尊重。肤色带来的地位差异多少让这段友情略带畸形,却又异常难得。
Flory最终间接因为自己的朋友葬送了生命。
从略为宏观的角度分析完后,再来看主人公本身。作者花了很多的笔墨描写这个孤独的灵魂。Flory在缅甸成长,后来因为偶然中的必然,一直留在了缅甸。这个东方国度的一切对他来说,既富有吸引力又有很多的无可奈何。他对当地人有好感,很有兴趣了解缅甸的文化,知道佛塔的意义。由于身份无法完全融入当地人的同时,他反感同胞的狂妄,又因为政见,他无法融入他本理所当然属于的白人俱乐部。他在自己的藏书中:莫泊桑、波德莱尔和普鲁斯特中找寻欣慰。作者在第四章描写了他独自一人在雨林中行走的情景——他热爱这个国度,热爱这里的自然美景,缺的只是一个能分享一切的灵魂伴侣:他能忍受一切的冷遇和不被理解,只要有人能和他分享。他的长久孤独令他不善交际,他的清醒及执着令他无法与身边的欧洲人有交心之情。这种孤僻暗中注定了他的命运。
这个灵魂也许就是当时的缅甸警察奥威尔的影子。
我们很多时候爱上的只是自己想象中的Ta。Elizabeth是他倾慕着的姑娘,从邂逅那一刻就是。他在她面前总能恢复平时没有的自信,在应对暴动的那段便有很好的体现。但当他和现实脱节,开始幻想她能够理解他对这个国度的情感,乃至他的情调和孤独的时候,希望之门已经慢慢对他关闭。他开始爱上想象中的她。现实中的Elizabeth只是个和大家无异的女孩,同样厌恶东方人,同样持种族歧视,同样对所谓的政治毫无兴趣。但Flory却一次又一次的触及了她反感的地方——带她与当地人谈话,去中国人Li的商铺,和她谈论政治和阅读。令对方反感后又需要重新的修复关系。长期孤独的人大概都读不懂空气。他不懂她,正如她不懂他。即使两人的感情最甜蜜的时刻,Elizabeth对他的感情仍或多或少是因为她想尽快嫁出。戏剧性的地震让他失去了坦白的机会,这段感情最后无果而终。
Flory脆弱的一面最后被要置他死地的人抓住,被当众羞辱后,和他尚存羁绊的Elizabeth离他而去并对他永远关门,更不用说其他从来只有跟风的人。他选择的是自己结果性命,因为他经历过这段感情后已经无法回到以前浑浑噩噩的生活。他本就不是热衷投入竞争的人,犹豫软弱的性格毁了他。他对着自己扣动了扳机。
摘录:
这个时期的缅甸有最高等的驻印英国人(Anglo-Indians),有从狭义的印度派过来的印度人(本小说的一个重要角色,Flory的朋友Veraswami医生即属于这个族群),也有部分移民过去的华人后裔。当然不可忽视的是沉默的大多数——本土的缅甸人。故事以此为背景开始展开。
这部小说是奥威尔在巴黎写成的,但最早却是在美国出版。奥威尔的祖国,“老牌民主国家”大英帝国那时的言论与出版自由,虽然就世界范围来说是相对进步的,但由于小说里可能出现了以真实人物为原型的角色,设定的地点描述的太过真实,并对殖民体系的反对有煽动性,这本小说的英国版在美国版出来后一年才出现,并有部分角色的名字被修改。处女作就已经受到了祖国的这般礼遇,我想这对作者来说也有一定的微妙。
书中以两条故事线为线索,一条是主人公朋友Veraswami医生被狡猾又赋于手腕,视他为晋升路上拦路石的地方官U Po Kyin不断地发起旁敲侧击,试图诋毁其在欧洲人中的名声,与其争夺白人俱乐部中唯一的本地人名额。一条则是主人公对女主Elizabeth的苦苦追求及他们反复无常的感情。
先看政治角度。英印治下的缅甸,地方官员的晋升基本和欧洲人有很大关系,Kyin因此很善于和欧洲人打交道。他通过匿名信不断地诋毁医生,尽管指控均是子虚乌有,但英国人天生对当地人有一种排斥,事实对他们来说根本毫不重要,诽谤自然不断产生效果,但由于有Flory的支持,Kyin的多次攻势都被挫败。Kyin腹黑地暗中鼓动了暴动,并不断散布医生反英的谣言,希望让自己成为镇压的英雄。结果在小说近高潮的部分,即小镇发生本地人暴动的那段,Flory还是成功地化险为夷,还成功地为医生应得名声。Kyin终于决定直接对Flory下手,导致悲剧的结局。
Kyin是一个厚黑的人,如果用比较中国式的形容词的话。他符合很多中国民众脑海里贪官的形象——手腕多,心狠手辣,贪婪。他不在意人命,只要死掉的人能为他带来利益;他没有立场,他不像医生那样真心拥护殖民,依附英国人只是为了方便做事,但他又毫不同情自己的同胞,任由他们被鱼肉;他行事非常大胆,敢直接针对一个被视为上等人的欧洲人进行攻势。他只为了自己,却又不全是为了金钱。在与其妻子的对话中,读者可以知道他追求的是更多的权力,以及终极的目标——被欧洲人认同,获得勋章。奥威尔给他的结局是他爬上巅峰后心脏病暴毙,也是一个很合理的结局。
“表面是人牵引着骆驼,实际是骆驼牵引着人。”小镇的英国人对官员的升迁贬谪有决定权,但他们实际上又是一群乌合之众,极易被谣言摆布。Kyin恰恰是利用了所有乌合之众的特点,一次又一次地抹黑对手,但从头到尾又都躲在暗处,避免自己东方人的身份也引起英国人的反感。第一次的谣言被拆穿,还有第二次,只要英国人对医生的种族偏见不变,抹黑总会成功,到头来医生实际是一个正人君子还是叛臣逆贼的事实根本不重要。可笑的是,医生恰恰是大英帝国的死忠,相信司法制度,比主角Flory还拥护殖民。但俱乐部里的其他英国人自然不会对这个事实感兴趣,更不会像Flory那样愿意和Nigger做朋友。
这里便引出了一个友谊的故事。Flory厌恶殖民,有原罪感,每次与唯一的朋友医生的谈话是他最能畅所欲言的时候。在这个自由的小宇宙外,是一个如果你发表一些同情东方人的话就会被当做异类的禁忌之地。每次,Flory很激进地畅所欲言,甚至故意说过分的话,来宣泄自己的压抑。在外,即使他为了自我保护不急于表露出自己看法,仅仅是就事论事指出一些基本事实和常识,也会被自己的同胞冷眼相待。他没办法找到一个人尽情地表达情绪与思想,自然找到了医生。医生是个拥护殖民的印度移民,也自然对这位英国绅士非常友好,并经常反对Flory的激进。他们的对话虽然经常是观点碰撞,但两人又相互尊重。肤色带来的地位差异多少让这段友情略带畸形,却又异常难得。
Flory最终间接因为自己的朋友葬送了生命。
从略为宏观的角度分析完后,再来看主人公本身。作者花了很多的笔墨描写这个孤独的灵魂。Flory在缅甸成长,后来因为偶然中的必然,一直留在了缅甸。这个东方国度的一切对他来说,既富有吸引力又有很多的无可奈何。他对当地人有好感,很有兴趣了解缅甸的文化,知道佛塔的意义。由于身份无法完全融入当地人的同时,他反感同胞的狂妄,又因为政见,他无法融入他本理所当然属于的白人俱乐部。他在自己的藏书中:莫泊桑、波德莱尔和普鲁斯特中找寻欣慰。作者在第四章描写了他独自一人在雨林中行走的情景——他热爱这个国度,热爱这里的自然美景,缺的只是一个能分享一切的灵魂伴侣:他能忍受一切的冷遇和不被理解,只要有人能和他分享。他的长久孤独令他不善交际,他的清醒及执着令他无法与身边的欧洲人有交心之情。这种孤僻暗中注定了他的命运。
这个灵魂也许就是当时的缅甸警察奥威尔的影子。
我们很多时候爱上的只是自己想象中的Ta。Elizabeth是他倾慕着的姑娘,从邂逅那一刻就是。他在她面前总能恢复平时没有的自信,在应对暴动的那段便有很好的体现。但当他和现实脱节,开始幻想她能够理解他对这个国度的情感,乃至他的情调和孤独的时候,希望之门已经慢慢对他关闭。他开始爱上想象中的她。现实中的Elizabeth只是个和大家无异的女孩,同样厌恶东方人,同样持种族歧视,同样对所谓的政治毫无兴趣。但Flory却一次又一次的触及了她反感的地方——带她与当地人谈话,去中国人Li的商铺,和她谈论政治和阅读。令对方反感后又需要重新的修复关系。长期孤独的人大概都读不懂空气。他不懂她,正如她不懂他。即使两人的感情最甜蜜的时刻,Elizabeth对他的感情仍或多或少是因为她想尽快嫁出。戏剧性的地震让他失去了坦白的机会,这段感情最后无果而终。
Flory脆弱的一面最后被要置他死地的人抓住,被当众羞辱后,和他尚存羁绊的Elizabeth离他而去并对他永远关门,更不用说其他从来只有跟风的人。他选择的是自己结果性命,因为他经历过这段感情后已经无法回到以前浑浑噩噩的生活。他本就不是热衷投入竞争的人,犹豫软弱的性格毁了他。他对着自己扣动了扳机。
摘录:
"'Seditious?' Flory said. 'I'm not seditious. I don't want the Burmans to drive us out of this country. God forbid! I'm here to make money, like everyone else. All I object to is the slimy white man's burden humbug. The pukka sahib pose. It's so boring. Even those bloody fools at the Club might be better company if we weren't all of us living a lie the whole time.'
'But, my dear friend, what lie are you living?'
'Why, of course, the lie that we're here to uplift our poor black brothers instead of to rob them. I suppose it's a natural enough lie. But it corrupts us, it corrupts us in ways you can't imagine. There's an everlasting sense of being a sneak and a liar that torments us and drives us to justify ourselves night and day. It's at the bottom of half our beastliness to the natives. We Anglo- Indians could be almost bearable if we'd only admit that we're thieves and go on thieving without any humbug.'"
——Chap III“‘煽动性?’Flory说道,‘我可不是煽动性。我不想缅甸人把我们赶出这个国家。上帝不容!我是来赚钱的,正如其他人的目的一样。我所反对的是那虚伪的所谓白人的负担。白人老爷的故作姿态。简直让人厌烦。即使是俱乐部里的那些该死的傻逼,如果不是我们都总活在这个谎言下,他们都会是不错的伙伴。’
‘但,我亲爱的朋友啊,你生活在了什么谎言下了呢?’
‘噢当然,所谓的我们来这里是要帮扶我们可怜的黑人兄弟而不是来抢夺他们的谎言。我觉得这是个很自然的谎言。但它会是我们腐化堕落,用你无法想象的方式腐化我们。总有一种我们是窃贼骗子的感觉折磨着我们,驱使我们时刻都试着正当化自己。我们内心深处有着对土著人的兽性。我们这些驻印英国人只要敢承认自己是窃贼,并不为自己的继续偷窃找理由,还是能够比较叫人人受得了的。’”
"A pang went through Flory.Alone,alone,the bitterness of being alone!So often like this,in lonely places in the forest,he would come upon something-bird,flower,tree-beautiful beyond all words,if there had been a soul with whom to share it.Beauty is meaningless until it is shared.If he had one person,just one,to halve his loneliness!"
——Chap IV“Flory突然感到一股悲痛。孤独,孤独,孤独的苦闷!经常如此,在丛林中的这些孤寂之处,他会遇到些什么——鸟儿,鲜花,树木——美得难以形容的美景,要是有个人能分享就好了。不被分享的美是没有意义的呀。如果他能有一个人,就一个,来分担他的孤寂!”
"There was, he saw clearly, only one way out. To find someone who would share his life in Burma — but really share it, share his inner, secret life, carry away from Burma the same memories as he carried. Someone who would love Burma as he loved it and hate it as he hated it. Who would help him to live with nothing hidden, nothing unexpressed."
——Chap V
“只有,他清晰地明白道,只有一个方法。找一个愿意分享他在缅甸的生活的人——真正地分享,分享他内心的,隐秘的生活,有和他对缅甸相同对记忆。像他那样爱着缅甸,又想他那样恨着缅甸的人。那个可以令他过一种没有东西需要隐藏,没有东西需要隐晦的生活的人。”
"Where is the life that late I led?"
——Chap XIII
“我的人生将何去何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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